全文!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湖南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为推动“十四五”时期全省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在建设现代化新湖南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根据《“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深入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建设,切实提升档案治理效能
1.健全档案工作机制。坚持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压紧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强化各级政府职责,完善与新修订档案法实施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各级档案主管部门统筹谋划和指导协调能力,增进局馆协同,加强基层档案机构履职能力建设。加强部门协同,建立行业档案协作机制。加强区域协同,围绕长江经济带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区域档案工作合作。
全面建立和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优化档案工作检查考核机制,各级党委将档案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鼓励、引导、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支持建立档案服务行业协会,促进行业自律管理和健康发展。
5.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升管网治网用网水平,充分发挥档案网站功能。结合国际档案日、档案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档案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的档案宣传活动。做好档案“八五”普法工作,推进档案法纳入全省“八五”普法和干部学法考试内容,加强领导干部档案法治教育,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将档案法纳入党校培训课程。
(二)深入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全面记录现代化新湖南建设新成就
6.充实馆藏资源。严格执行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收集范围规定,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档案移交进馆和接收工作,明确移交接收要求。全省各级国家档案馆制定中长期档案接收规划,建立年度接收计划及实施情况报备制度,推动各单位按规定移交档案。开展国有档案资源普查,基本摸清国有档案资源家底。
推进档案馆与纪念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交流合作,通过交换重复件、扫描件、复制件或目录等方式丰富馆藏资源。加大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服务、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重点行业档案的收集工作,加强自贸试验区、经济园区档案管理,及时将反映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接收进馆。
做好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档案的接收、征集、整理工作。对标新时代新成就国家记忆工程,全面记录省委团结带领全省人民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的伟大成就。开展对重大历史事件、重要文化遗产、重要人物代表相关口述材料的采集。鼓励社会各界向国家综合档案馆捐赠或委托其保管档案。
8.加强质量管控。加强档案检索工具、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全宗卷编制工作,提升内容管理水平。统筹重大历史事件、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应对活动等档案专题数据库建设。狠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规定的落实,进一步完善档案归档制度、部门整理(立卷)制度、内部档案移交制度,强化集中统一管理和日常监管。
全面推行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规范建档工作。提升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事项档案的质量,更好服务和支撑基层社会治理。引导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规范收集整理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档案。
(三)深入推进档案利用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利用服务水平
9.加大开放力度。按照档案法要求,出台档案解密和开放审核工作制度,依法、及时、规范开展到期档案解密和开放审核工作,及时公布开放档案目录。建立健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开放审核建议机制,指导档案开放审核工作,各档案形成单位或保管单位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时,应当附具档案开放审核意见。到2025年,完成馆藏2000年以前到期档案的开放审核。鼓励各级国家档案馆结合实际,依法提前开放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等类档案。鼓励其他类型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
11.加大档案资源开发力度。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迎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重大纪念活动,不断推出具有湖湘特色、湖湘品牌的档案文化精品。
深入挖掘红色档案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建立“四史”教育专题档案资料库,争创红色基因库,充分发挥档案在理想信念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省档案馆编辑出版《党和国家领导人与湖南档案选录》《红色家庭档案》系列丛书,合作拍摄《档案里的红色潇湘故事》电视专题片。
各市州档案馆编辑出版本地馆藏红色档案汇编(地区篇)。各级综合档案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标准化建设,推动具有档案特色的党性教育主题教室建设,举办“四史”等专题档案展览。省档案馆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着力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做好档案资政服务。加强档案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探索产业化路径。积极参与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程。
(四)加快推进档案事业转型发展,实现全方位数字赋能
12.强化科技引领。进一步完善档案科技规划管理,改进科技项目组织、评价方式,强化科技项目全过程监管,提高档案科技管理质量。按照国家科技兴档工程要求,发挥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的作用,创建重点档案实验室,争创全国档案事业发展战略智库,为档案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学理支持和决策咨询。支持开展新时代档案治理相关政策理论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研究。建立档案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机制,扶植帮助项目成果落地实施。在全省科研领域、全国档案系统取得一批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
14.推进资源共享。省档案馆建设全省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实现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档案信息资源互联互通,推动共享平台向机关单位延伸,促进档案信息资源馆际、馆室共建互通,推进档案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共享利用。加大跨区域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力度,对接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实现与全国其他省区市档案查询一网通办,扩大“一网查档、异地出证”惠民服务覆盖面。
(五)着力加强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牢牢守住档案安全底线
15.改善档案基础设施条件。继续推进综合档案馆馆库建设,推动省档案馆新馆建设。到2025年,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无馆库、危房馆库、面积不达标现象基本消除。加强档案馆安全设施设备和信息化、专用局域网设施设备的配备和更新。加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室建设,实现库房、查阅室、整理室、办公室“四分开”,做到库房面积达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配置齐全。改善乡镇(街道)、村(社区)档案保管条件,配备必要的档案安全设施设备。
16.保障档案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严格落实档案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好档案移交与接收进馆、利用服务中的安全保密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完善库房内控制度,重点建立健全档案库房日常管理、档案流动过程中安全管理等制度和应急预案,推动档案馆(室)精细化管理。推进档案安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开展安全应急处置演练。推进档案安全检查常态化,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的档案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全面落实档案保密管理制度、档案信息上网审查制度、档案开放审核制度,严肃查处档案失泄密行为。
按照国家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相关要求,健全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防护体系。扎实做好档案数字资源备份工作,实现馆(室)藏档案数字资源完整备份,重要档案数字资源异地异质备份。建立档案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制度,提升行业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档案服务外包安全工作监管机制,着力对安全风险较高的寄存托管、数字化、信息系统建设等重点领域实施监管。建立省域档案保护中心(省档案馆)。
(六)扎实推进队伍建设,构建多维度人才支撑格局